快递超过3天全额退费,丢失罚款又赔钱首页>新闻动态>行业动态
 
  根据新修订的《重庆市邮政条例》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邮件、快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并由邮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更具情节轻重,还有可能被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据悉新修订的《重庆市邮政条例》将在2013年3月1日正式施行。
 
  派送方面规定,快递应递送至运单上最详情的指定地点,实行“面对面交货”。但如果收件人要求送往别的合理地点,除因故不能进入外均应满足。与此同时,收件人也应当为快递业务员递送快件提供方便,因收件方原因致使快递业务员不能进入收件人所在单位或者小区等物业内的,快递业务员可与收件人约定适当交件地点。
 
  《条例》又规定,快递业务员派件后应当获得收件人签收,签收程序按照快递服务国家标准执行。收件人无法签收的可以委托收发(传达)室、物管等代收人签收,接受委托的代收人不得向快递业务员收取任何费用。
 
  《条例》还对快递企业的服务投诉处理时限作出了解释:国内、港澳台快件一个月之内,国际快件2个月之内。
  据重庆市邮政管理局局长袁祖伟介绍,倘若企业违“同城快递24小时、国内异地72小时”送达标准,市民可要求快递公司退还运输费用;在收到快递时,也可开包检查后再签收。